Pitt和Jolie离婚了
虽然无论和当事人距离远近、关系深浅,旁人对于别人的男女关系、婚姻关系至多也只能是盲人摸象,从而无法做出什么有意义的评判;但是站在围观群众相对于明星的位置上,对于此条震惊到世界的消息,我还是忍不住发表以下三条意见,来证明自己体内的八卦之火尚未完全熄灭
- Jolie是个很作、极强势、太多想法的女人,这一款的女性,应该没有地表男性可以持续讨到她的欢心
- 婚姻关系若想长久,还是要找一个身家清白、直白的伴侣;选择过往经历太过曲折蜿蜒惊心动魄的主儿,这份经历在远观和恋爱之际是加分位,到了真实的生活里,完全是随着岁月流逝不断减分甚至不可测的定时炸弹的存在
- 因为孩子教育理念不同而分手这种理由,除非被分手一方存在虐待、家暴以及其他普世价值和法律范畴不能容许的行为,否则,这种说法就是一条彻头彻尾的伪命题:第一,没有任何一个人,哪怕是孩子的法律意义上的母亲,可以代替孩子本人来判断他们的父亲是否对他们的成长会造成阻碍或障碍,第二,因为和对方教育理念不合而离婚,存在着蓄意剥夺对方养育孩子的权利的嫌疑
最后,我对以上言论必须附加一条客观的披露——姑娘我,从头到尾,都是我们永远的rachel的粉丝